很多人以为,执行只是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之间的事,和其他人无关,其实不是,很多单位和个人有协助执行的法定义务,比如银行、车管所、不动产登记中心、被执行人所在单位等,这些协助执行义务人如果不配合执行,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。
协助执行义务人的主要义务的是,按照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,配合法院开展执行工作,比如银行协助法院查询、冻结、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,车管所协助法院查封、扣押被执行人的车辆,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助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的房产,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法院扣划被执行人的工资等。如果协助执行义务人拒不履行协助义务,法院会采取以下措施:一是对单位予以罚款,罚款金额最高可达100万元;二是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、拘留,拘留期限15日以下;三是情节严重的,追究其刑事责任,以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定罪处罚。
举个典型案例,执行人员到某单位提取被执行人的工资收入时,该单位工作人员以被执行人尚欠单位借款为由,拒绝协助扣留工资,经执行人员释明法律利害关系后,仍拒绝协助,最后该工作人员被司法拘留15日。所以,协助执行义务人一定要配合法院执行,不要抱有侥幸心理,否则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(黄林奎律师 |南京执行律师 南京强制执行律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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