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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失信和限高,你真的分得清吗?

          来源:南京执行律师网       作者: 黄林奎律师       点击: 21     

    在法律执行过程中,我们经常会听到 “失信” 和 “限高” 这两个词,可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它们的区别。今天,咱们就来好好说一说。

    “失信” 呢,就是被执行人没有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,而且还符合一些特定的情形,这时候就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一旦被列入这个名单,那可就麻烦了,会受到 11 类 150 项惩戒措施呢,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。比如说,在工作就业、政府采购、招标投标、行政审批、政府扶持、融资信贷、市场准入、资质认定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。

    “限高”,也就是限制高消费。当被执行人没有按照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去履行义务时,法院就可以对其采取限高措施,限制他们在消费领域的一些行为,像不能乘坐飞机头等舱、不能住星级酒店、不能购买不动产、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。

    简单来讲,要是被执行人的情况符合失信的条件,那么被纳入失信名单的同时也会被限制消费;但如果只是符合限制消费的情形,不一定就会被纳入失信名单。比如说,有的被执行人可能确实是因为经济困难,暂时没有能力还钱,只是被限高了;而那些有能力还钱却故意不还,或者通过一些不正当手段逃避执行的,就很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了。

    了解 “失信” 和 “限高” 的区别,能让我们更明白法院的执行措施是怎么回事,也能让我们更好地遵守法律规定,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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